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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标准规范了医疗机构易混淆药品管理工作中的基本要求、环节管理、质量控制与评价改进各要素。易混淆药品(LASA medications)是指特征相似的药品,包括外形相似、名称读音相似、同一药品不同剂型、同一药品不同规格、同一药品不同厂家等。标准要求医疗机构建立完善的易混淆药品管理机制,由药学部门牵头,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指导执行。关键环节管理涵盖了目录制订与更新、警示标识制订(如“看似”、“听似”、“多规格”标识)、信息库维护、入库管理、货架摆放管理(分散存放)、调剂管理(四查十对、双人复核)、使用管理(医护二次确认)以及患者用药指导。此外,标准还强调了错误报告与处置、质量持续改进及质控督查的重要性。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目录

前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与定义 4 关键要素 5 要素规范 5.1 基本要求 5.1.1 组织建设 5.1.2 制度建设 5.1.3 培训考核与宣教 5.2 环节管理 5.2.1 目录制订与更新 5.2.2 标识制订 5.2.3 信息库维护 5.2.4 入库管理 5.2.5 货架摆放管理 5.2.6 调剂管理 5.2.7 使用管理 5.2.8 错误报告与处置 5.3 质量控制与评价改进 5.3.1 错误分析与改进 5.3.2 质控督查 附录A(资料性)易混淆药品对比表 附录B(资料性)易混淆药品警示标识 参考文献

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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